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5年10月12日至14日,在河南省焦作市温县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河南省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 河南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焦作市体育局、温县人民政府。 四、协办单位 温县体育局、陈家沟太极拳发展有限公司。 五、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武术中心、武术协会,各中国武术协会会员单位,各武术组织。 六、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1.规定项目: 陈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吴式太极拳、孙式太极拳、武式太极拳、42式太极拳、24式太极拳、42式太极剑、32式太极剑。 2.传统项目: 陈式太极拳(器械)、杨式太极拳(器械)、吴式太极拳(器械)、孙式太极拳(器械)、武式太极拳(器械)、和式太极拳(器械)、东岳太极拳(器械)。 3.其他传统太极拳(器械) (二)对练项目 各式太极拳(器械)对练。 (三)集体项目 1.规定项目太极拳、器械集体项目; 2.传统项目太极拳、器械集体项目; 3.其他传统项目太极拳、器械集体项目 。 六、参加办法 (一)每队报领队、教练、队医各1名、运动员人数不限。 (二)个人项目:每名运动员限报太极拳术1项、器械1项、可兼报对练项目和集体项目。 (三)对练项目:每队限报2项,每人限报1项次。性别、年龄组别不限。 (四)集体项目:每队限报集体项目1项。人数不得少于6人,少于6人时按照规则规定扣分。性别、年龄组别不限。 (五)2015年度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专业运动员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2012版《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规定项目中42式、陈式、杨式、吴式、孙式、武式太极拳和42式太极剑分别采用原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编印的《太极拳竞赛套路》、《四式太极拳竞赛套路》、1996年编印的《武式太极拳竞赛套路》和1991年编印的《太极剑竞赛套路》。 (三)规定时间 1.太极拳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4分钟,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2.太极器械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3分钟,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3.对练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3分钟,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4.规定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套路顺序演练,不得增减和改变动作,裁判长吹哨之后的剩余套路未完成不予扣分。 5.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须配音乐(自备CD光盘或MP3播放器),音乐中不得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内容,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时,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配合音响师播放音乐。 (四)年龄分组 儿童组:12岁以下(2004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 少年组:12岁至17岁(2003年12月31日至1998年1月1日); 青年组:18岁至39岁(1997年12月31日至1976年1月1日); 中年组:40岁至59岁(1975年12月31日至1956年1月1日); 老年组:60岁和60岁以上(1955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 八、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个人项目:按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女分别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30%。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其他颁发参赛证书。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 (二)对练项目:按徒手与徒手、器械与器械(含徒手与器械)及各式太极拳对练项目分别录取,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 (三)集体项目:按拳术类、器械类(含拳械混编)、规定项目、传统项目及各式太极拳分别录取一等奖20%、二等奖40%、三等奖40%,颁发获奖证书。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队伍,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 (四)各单项各组别男、女报名人数在5人(含5人)以下时,按同类项目不同年龄组别合并,男、女分别在同一组别内编组录取。 (五)设"武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请各参赛队务必于2015年9月12日前将报名表和报项表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一份盖章后邮寄(以到达邮戳为准)至2015年全国武术太极拳公开赛(温县站)组委会,一份存留本队备查。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chuantongwushu@sina.cn。 2.邮寄报名材料时,请将运动员本人1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责任声明书、人身意外保险单及健康证明一并邮寄至组委会。 (二)报到 请各参赛队于10月10日到河南省焦作市温县报到。(具体地点见补充通知) 十、经费 (一)食宿费标准:每人每天240元,5天合计1200元。请各参赛队将以上款项一次性汇至组委会指定账户(汇款时请注明:全国公开赛参赛会务费),推迟报到及提前离会者不予退办食宿费用。 (二)本次大赛采取集中食宿的统一管理方式。本地参赛运动员如自行安排食宿,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提出申请。经组委会批准后,方可自行安排食宿。同时,需每人缴纳会务费人民币200元整。在此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责任自负。 (三)汇款方式 单 位:温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账 号:16319101040005953 开户行:河南省焦作市农行温县支行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员由中国武术协会选派,另行通知。 十二、报名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活动部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邮 编:100029 电话传真:(010)64912154 联 系 人:郑 楠 (二)2015年全国武术太极拳公开赛(温县站)组委会 地 址:河南省焦作市温县黄河路4号 邮 编:454850 联 系 人:姬会敏 李勖栋 竞赛组电话:18739116209 会务组电话:13663913896 电子邮箱:wxtyjwsk@126.com 十三、其他 (一)请各参赛队领队和教练,于10月11日上午09:00按时参加组委会和技术会议,具体地点见报到须知。 (二)运动员须自行办理赛会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不予参赛。需委托大会办理的请在报名表中注明。 (三)各参赛队报到后,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取消参赛资格。 (四)各队报到后,请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对项目和姓名有异议者,务必于10月11日18:00之前,由本人或领队、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大会组委会竞赛部(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编排记录长将进行核查,最终结果以原始报名表为准。 (五)参赛运动员比赛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须在10月11日18:00之前,由领队或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后递交大赛竞赛部提出书面申请(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经同意后,可以更换。同时,交纳人民币交100元每项。 (六)参赛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在检录处等候,3次点名未到,按弃权处理。 (七)参赛运动员无故弃权,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 (八)参赛运动员须穿着武术服装、武术鞋参赛。服装、器械自备。 (九)各参赛队名称要求在10个字以内,不允许出现中国、中华字样。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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