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中国焦作国际太极拳交流大赛竞赛规程(国内组)
(届时陈家沟国际太极院总院将组队参赛,欢迎各地分院、分会、辅导站拳友报名加入,参加陈家沟国际太极院代表队者请于2017年8月10日前报给总院,王老师:13623913532 微信同步)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7年9月16日至20日在河南省焦作市举办。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武术协会、河南省体育局、焦作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河南省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河南省武术协会、焦作市体育局、焦作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焦作市武术协会。
四、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武术协会,各行业体协,各中国武术协会会员单位,各武术组织。
五、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1、规定项目:陈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吴式太极拳、武式太极拳、孙式太极拳、42式太极拳、42式太极剑。
2、传统项目:陈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吴式太极拳、武式太极拳、孙式太极拳、和式太极拳、其它太极拳、太极器械。
(二)集体项目:
太极拳、太极器械、太极拳械、24式太极拳、32式太极剑。 (三)太极拳推手项目:
1、参赛运动员年龄限在19至45周岁(1972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
2、体重分级:48公斤级;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65公斤级;70公斤级;75公斤级;80公斤级;80公斤以上级。
六、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最多报3支队伍,每支队伍可报领队、教练、随队医生各1人,运动员20人(男、女不限)。
(二)个人项目:每名运动员限报1项拳术、1项器械。可兼报集体项目。
(三)集体项目:每队限报1项。性别、年龄组别不限。人数不得少于6人,若少于6人,不予编排。
(四)太极拳推手项目:每队每级别男、女分别限报1人。
七、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项目赛和集体项目赛。
(二)本次比赛执行中国武术协会2012年印发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2015年印发的《太极拳推手试行规则》及相关补充规定。两版规则均可在中国武术协会官方网站下载:
www.wushu.com.cn。
(三)太极拳推手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
(四)项目时间:
1、太极拳不超过4分钟。演练至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2、太极器械不超过3分钟。演练至2分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3、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须配乐(自备U盘),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时,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放音乐。
(五)太极拳、太极器械年龄分组:
A组:12周岁以下(2005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者)
B组:12周岁至17周岁(2000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
C组:18周岁至39周岁(1978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
D组:40周岁至59周岁(1958年1月1日至1977年12月31日)。
E组:60周岁和60周岁以上(1958年1月1日之前出生者)。
八、录取与奖励办法
(一)规定项目:各单项各组别男、女分别设前八名。第一、二、三名颁发金、银、铜奖牌和证书,第四至八名颁发证书。
(二)传统项目:各单项各组别男、女分别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30%。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其他颁发参赛证书。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
(三)集体项目:太极拳、太极器械、太极拳械、24式太极拳、32式太极剑分别设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30%颁发获奖证书。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队数,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每项1-2个队参赛时,并入同类集体项目录取。
(四)太极拳推手:各级别男、女分别设前8名。各级别在9人以下时,减一录取。1至2人时,不设名次。第一、二、三名颁发金、银、铜奖牌和证书,第四至八名颁发证书。
(五)凡未获得名次和奖项的运动员,组委会颁发参赛纪念证书。
(六)设中国焦作国际太极拳交流大赛"太极拳精英"奖。
1、按太极拳、太极器械分男、女组分别录取"太极拳精英"总计4名选手(国内组)。参加"太极拳精英"比赛者须是各单项(以实际参赛人数在20人及20人以上的项目)第一名的运动员。颁发"第九届中国焦作国际太极拳交流大赛'太极拳精英'奖"证书和奖金10000元人民币。
2、获得两项第一名的运动员,需在个人项目比赛结束时,即到竞赛编排记录组选定一项,参加"太极拳精英"赛。对所空组项依次递增,由第二名参加"太极拳精英"赛。
(七)设中国焦作国际太极拳交流大赛"太极拳推手之星"奖。给予实际参赛人数在8人及8人以上级别的第一名运动员,颁发"第九届中国焦作国际太极拳交流大赛'太极拳推手之星'奖"证书和奖金1000元人民币。
(八)本次比赛设"武德风尚奖"运动员、裁判员。主要依据参赛队员的数量,参赛项目的数量,比赛成绩、参赛礼仪以及赛风、赛纪等方面进行评选。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报名时,请详细阅读竞赛规程。本届大赛报名需填写:报名表、报项表、责任声明书和报名照片粘贴表等4个表格。为避免书写错误,本届大赛所报项目采用数字编号,请大家根据项目编号,认真填写报项表。
2、请在8月16日前,将运动员照片粘贴表(一式2份,将运动员1寸照片贴在表格上)、身份证复印件、责任声明书、人身意外保险单及健康证明一并邮寄至组委会。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到:
1、请于9月15日18:30前到焦作市太极体育中心体育场西大厅报到处报到。
2、乘车路线:
(1)河南省参赛团队:
可乘火车或城际大巴在焦作市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下车,届时站内有专车接站;
其他省份参赛团队:
乘飞机,可达郑州新郑机场:北京、上海、广州均有航班到达郑州。然后,转乘郑州--焦作的机场大巴直达焦作(郑州距焦作95公里);如需机场接站,费用自理。
乘火车:从北京、上海、广州、西安至郑州均有火车到达。然后,转乘火车或城际大巴在焦作市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下车,届时站内有专车接站;
乘长途汽车:北京、天津、西安、上海、温州、烟台、淄博、济南等城市至焦作均有直达车次,届时长途汽车站内有专车接站。
十、费用
(一)各队费用自理。请于8月16日前报名时汇至大赛组委会。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同报名表一起寄至大会组委会。
1、赛事服务费:每人向大赛组委会交纳赛事服务费200元人民币(赛事服务费含比赛、大会统一组织的活动、交通及开、闭幕式等内容)。报名时汇至大赛组委会,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随报名表一并寄至组委会。
2、汇款账户(汇款时请标注代表队名称):
名 称:焦作市武术协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焦作环城东路支行
帐 号:1709029009200039780
(二)食宿费(报到时在宾馆现场交):
三星级标准间:每人每天200元人民币。
二星级标准间:每人每天180元人民币。
普通标准间:每人每天160元人民币。
(三)根据国家援藏援疆政策,经组委会研究决定:若西藏代表队参赛,组委会将负责不超过6人的交通费(火车硬卧)和食宿费;若新疆代表队参赛,组委会将负责不超过6人的食宿费。(报名表须由当地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十一、技术会议
2017年9月16日9:00召开技术会议,会议内容为本次赛事活动的相关事宜,请各参赛队领队和教练准时参加。具体地点见报到须知。
十二、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裁判人员由中国武术协会选派,另行通知。
十三、联系方式
(一)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部
联 系 人:张路平 陈晓卉
电话/传真:010-64912172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
邮 编:100029
(二)河南省焦作市体育局
联 系 人:成法智 杨北方
电 话:0391-3934492/3996522/3933102/3933192
传 真:0391-3996522/3934492
通讯地址:焦作市山阳路与丰收路交叉口东南角
太极体育中心太极馆
邮 编:454002
电子邮箱:jzstjq@163.com
十四、其它
(一)请运动员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各参赛队报到后,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取消参赛资格。
(三)各参赛队报到后,请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若发现项目、姓名有异议者,务必于9月15日晚22:00之前,由本人或领队、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大会组委会竞赛部(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经编排记录长审查,若提出申诉内容与原始报名表符合者,予以更改,与原始报名表不符合者,不予更改。
(四)为保证竞赛编排秩序严谨,参赛人员比赛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必须在9月15日晚22:00之前,由领队或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后递交大赛竞赛部(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经同意后,每更换一项交100元人民币。
(五)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在检录处等候,3次点名未到,按弃权处理。
(六)比赛运动员必须穿武术传统形式的服装、武术鞋。服装和器械自备。
(七)各运动队名称要求在10个字以内,不得带有中国、中华字样。
(八)为协助各运动队做好宣传工作,场馆内场地周围为运动队提供宣传广告版。规格长2米、高1.3米(由承办单位统一制作,保证场地布置美观);有意申报的队伍,宣传内容有各队设计提供电子版(电子版于报名时发至组委会,便于按时制作);费用各队自理(每块宣传板1000元人民币),请于报名时同报名费一并汇交组委会。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