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没有特定的对象是不构成民事法律的责任的。有人说张三某是个不懂太极的人。假设张三某是个太极老师那就构成民事与刑事的法律责任了。但是如果他说:a也好b也好c也好...他们都没有我想要有的那种东西...。这样的话是不构成民刑事的法律责任的。至于照片必须他拿去做商业用途才也侵权的问题,比方说印在传单上招收学生。换句话说他打的是擦边球,在法律上有模糊的空间,通常没有一个确定的结果。
刑事法律有规定才有刑事责任,没有规定就没有。除非他的学生告他,他教的凌空劲是骗人的,否则并不是任何人都能告他的,因为法律没有规定吹牛要关几年...。 我觉得不去理会就好了,不然好像大家都在帮他打广告,我在别的地方发过类似的文章,我再贴一次好了。不是我赞成这样的夸大的风气,而是这个社会太多这样的事了,与其和他们吵来吵去增加他们的知名度,不如花时间来帮助我们自己过的好一点,我也不喜欢这样的事,因为几位老师都无辜被牵连进去帮他打广告去了,这种行为不可取。 转贴自中国太极网:(我自己写的)
我也是小辈学生。我的想法是如果上海的那位老师没有说到其他大师如何如何的话,这种表演或是示范的事其实在武术界非常常见并没有任何奇怪的地方。因为不创新或是做一些近乎神奇的武术表演不足以吸引人潮来热闹一下,只要不太离谱照理说还好啦。早期的台湾社会常常有武术巡回表演,一方面聚集人潮卖草药一方面表演功夫吸引人来参观。我阿公就经常表演演牛来赚钱,台湾南部有所谓的牛墟,就是买卖农具牛只的市集,他们把牛车绑死然后上面坐满人以选出最强壮的牛来买卖,有时候就找武师来挑战牛,赢了可以拿走所有的赌金。我阿公在市场帮人家医牛医人(以前的中医师要会看动物的病,兼兽医),因为对牛太了解了已经知道牛的个性与一般的力学运动结构,所以再强壮的牛一翻就倒,常人不知道都以为我外公力大无穷功夫高深,就这样我外公就开了自己的中医小诊所。虽然还是有风险,但是受过训练的人不难办到,以前的人比较强壮,现在的人可能困难一点。其实就是江湖卖艺啦!只要不涉及欺骗或是污辱到他人,一般就是为了讨生活而已,并不是什么大事。
这件事情让我觉得与其去注意他的功夫如何,倒不如去思考:为什么我们的传统武术界面临了如此困难的推广困境。我的意思是说为什么扎扎实实的功夫推广起来这样困难,而一般让人注目的表演反而受到大部份人的青睐?!
我觉得武术界应该开始思考武术商业化的事了。除了武术的推广 武术器材的买卖 书籍 cd光盘...是否还有其他的商业路子可以发展呢?三路牛奶的事件让我很是思考了一下武术界的未来,既然武术是强身建体的事,那么健康食品与有机农业是不是可以推广一下。在台湾有钱人都怕农药(穷人也怕但是没有办法),同时有钱人也喜欢高消费的茶叶饮用文化 有机食品 带来健康的太极拳养生器材(竹炭制品 防尘螨用品 逆渗透饮水机 防癌抗癌饮料:狼尾草... 地方名产...。)
我们练武术的应该广泛的开辟财源与钱儿建立良好的关系,天天吵就算有定论了我们也没有任何好处 ,倒是替人家省了很多广告费用,央视广告一秒都要几十万吧,还录一小时的访问?央视也亏本了...。不如我们还是先去成立许多事业为广大害怕不健康的有钱朋友想想有没有什么每个月定期的高额消费。一来我们宅配到府二来赠送太极拳大师亲自示范的表演cd光盘,所有的太极兄弟姐妹都有事可以做了,一个师父拉一百个人一个人一个月消费500-2000人民币,如果利润有两成以三千万人来说:那么我们就月收入三十亿人民币到120亿人民币,产商都是配合的吗,我们只是提供服务与客源介绍,基本上什么事都不用做我们就发财了,何必帮人家省广告费呢?
所以自从练太极以后我的身体健康了,大脑也思绪清楚了,头好壮壮很好很强大...。以后我们练太极的老师都发财了天天出国旅游去,说不定还可以搞个跨国企业呢。我朋友听说了我们自己计算了一下成本真的不多,一部计算机一台电话以及买商品定货的周转现金而已,一个的收入只要有50个医生50律师50个官员50个商人50个教授...总共2000人,那每个月固定消费两千元台币就固定收入八百万台币耶,健康造米 有机蔬菜...什么都可以卖,各位武友我们要是成功了所有的武术朋友都有工作了,一边数钱一边练拳不是舒坦的多吗?
这事就让它去吧,不然央视一直在亏本说...。钱儿钱儿多好啊,练太极就是广结善缘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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